一、入户方式以及办理条件:
1、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条件(有房产):在我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
2、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条件(无房产):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没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稳定住所(依法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的人员;
3、人才入户办理条件:
3.1.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
3.2.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
注:学历为大专或中级证书须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是指申请人自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近在企业连续参保6个月(不得中断),部分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根据省市各类养老保险补缴文件曾办理过补缴的,补缴时间不计算为连续时间。)
3.3、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55周岁以下;
3.4、具有经市人社局核定的具有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的人才。
注:持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高级证书社保须在交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