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户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或经中级以上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入户中山。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企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人才准入标准。
二、需提供证明材料:
1、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中山市人才入户(调动)通知书》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整本复印)、身份证、结婚证(有婚史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属已婚的,连同配偶的居民户口簿(整本复印)、身份证一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
3、有配偶随迁的,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整本复印)、身份证、结婚证(有婚史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
4、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居民户口簿(整本复印)、身份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整本复印)、身份证、结婚证(有婚史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
5、有成年未婚就读子女随迁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说明是全日制在校学生,属国外院校就读的,还应提供在国外院校就读的相应佐证材料如学籍证明中英文翻译件、出入境证件和记录等)和现场填写《未婚声明书》;
6、有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有婚史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